医疗保险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样保险,购买之后,如出现意外事故,或者生育等等,都可以有津贴补偿,为此减轻职工的负担,那么在天津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报销比例又是多少?报销流程有哪些?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齐全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支付,内容包括:①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含社区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②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住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④门急诊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
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三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内容主要包括:①住院医疗保险待遇;②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③门诊特定疾病。
报销范围
1.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费用;
2.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列的费用;
3.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列的费用;
4.按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费用;
5.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以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6.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受理审核
以家庭或行政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医药费;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受理、医药费清单录入、信息上传和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到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医药费;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录入信息、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2.费用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应支付金额划入居民(学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对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报销地点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电话:(022)23259831、022-12333(社保查询)
天津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电话:(022)23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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