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免交)。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办理时间: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为准。
办理地点:
重庆市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事大厅办理。
办理程序:
1、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
收费标准:
护照120元/证。